好聚好散

【谭赵】好梦如旧

楼诚衍生,谭宗明×赵启平。

……我犹豫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发出来。

其实我想叫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狗血与天雷红色预警。

非常OOC,逻辑全被狗吃了。

情爱暗示和描写。

最后,我拒绝承认这种东西是我写的。





1、

谭宗明一边微笑,一边不动声色地把手臂从女人柔软的肢体里脱离出来。

若是其他场合,他也不介意挑个合眼缘知情趣的春风一度。只是任他身家济济,名下产业众多,今天这个酒会要推介的项目也是不容小觑,因此完全不敢掉以轻心。酒过三巡,该寒暄的寒暄完,该客套的客套尽,便可放开身段谈正事。

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是谭宗明的发小,大洋彼岸奋斗多年,终于觉得到了该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的时候。这家伙被资本主义荼毒得久了,别的没学会,"I Have a Dream"式的英雄主义倒是玩转个十成十,上来就是孤注一掷式的大手笔。

谭宗明虽然不赞成他疯疯癫癫的行事风格,却架不住他异想天开般的项目策划。谭总纵横商场多年,面上是只老狐狸,骨子里是条贪吃蛇。要斗,要赢,要棋逢对手,要酣畅淋漓。两个疯子久别重逢,一拍即合,轰轰烈烈地拉开一场豪赌的序幕。

这是个高档社区项目,主打牌之一是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他发小有想法,谭宗明有人脉。他们打了政策的擦边球,将来给业主坐诊的大夫里,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不过是起步价。今天这样的场合,自然也请了几位杏林名家来撑场面。

合作谈得愉快,眼看时间不早,谭宗明体恤,考虑到那些名医大家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有的明天还要上班,早些跟人打过招呼,也好放人回去。他跟下面一个项目经理交代了,人家便诚惶诚恐地带着谭总去了侧厅。

酒会策划想得也周到。这帮子专家毕竟是文人,总有些清高气的,让他们与一帮生意场上的老油子混在一起,反倒两相尴尬,不如各辟战场,保持足以产生美的距离,还能维系住那份对金主的感恩之心。

于是谭总端着酒杯施施然进去。他年轻有为,英俊多金,站在一帮或挺着啤酒肚或顶着地中海的专家教授们中间未免有些微妙的距离感。项目经理眼珠一转,想起一人来。人群中一眼扫到那人醒目背影,于是热络喊到:“赵主任,赵主任!”

那人应声转过来,面上微笑,嘴里却说:“刘经理,我已经纠正过很多遍了,请在我的姓后面加副,谢谢。”

谭宗明脚步陡然顿住。

那人熟悉眉眼怔忡,嘴角还弯在上一个角度,来不及调整就僵在脸上,一眼看上去,那笑竟像是为了谭宗明的。

谭宗明突然忘了今夕何夕。

项目经理浑然不觉他们之间的暗流涌动,还在絮絮叨叨地互为介绍。这两个人一个是海市大鳄,背景深厚,打个喷嚏都能在海市刮起一阵飓风。另一个是天之骄子,海市历史上第二年轻的副主任医师,鉴于占据了第一的那位如今已经是海市最大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这一位的前途恐怕也是不可限量。

他洋洋洒洒一长串,既理清了来龙去脉,又不失时机地吹捧一番,自觉发挥稳定,十分满意。转头却见两个正主大眼瞪小眼地定在当场,当下心理就嘀咕起来。

正当他背后开始冒汗,赵副主任率先伸手表示友好:“您好,谭总。”

他顿了顿,突然笑了:“好久不见,不知谭总还记不记得我。”

谭宗明猛然抬头,眼里射出猛兽般的精光。然而这怒意一闪即逝,他随即若无其事地握住了赵副主任的手:“说笑了,赵副主任这样精彩绝伦的人物,碰过一次,又怎么忘得了。”

听这口气,两个人不仅认识,还很熟。然而项目经理怎么听,怎么觉得他这话说得十分古怪。只见赵副主任面不改色,笑着说:“说来不怕谭总笑话,其实要不是今天见着,我都快把旧事忘了。我自己记性差,就以为人人都跟我似的,真是惭愧,还请谭总不要介意。”

这项目经理就是再傻,也该从谭宗明微沉的脸色里看出端倪。何况他还算个人精,几乎是瞬间就猜到这两位之间怕是有那么一点不大愉快的过去。也算他聪明,打了个哈哈遮掩过去,立刻把谭宗明引向另一位海市颇有名望的专家去了。

待一切重回正轨,他方才偷偷地擦了把汗,悄悄打量一眼,才发现那位赵副主任不知什么时候没了人影。

走了也好。他烦躁地想,不然万一他触到了谭宗明的霉头,到时候大家统统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欲哭无泪地发现,谭宗明不见了。

赵启平掬了一捧冷水浇在脸上。动作有点大,水溅到领口上,打湿了领带和衬衫。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脱了西装,解开领带放在洗手台上,又扯开两粒衬衫扣子,才觉得心里的焦躁稍稍平复了些。

不应该这样的。他想。大概是这个意料之外的重逢太过仓促,没给他留足心理建设的时间,才会一时失态,让那人看了笑话。

想到这里他又烦躁起来,想去摸烟,才想起来今天这身西装太紧,口袋里除了车钥匙,什么都塞不进去。

他们这个行当里抽烟的不少,但也绝不算多。他本来也并没加入这慢性自杀的队伍,后来有人教会了他。闲来偶尔用来解乏,并不贪恋。

只是他想到这层上,就更觉得头疼,忍不住抬手遮了眼,生怕洗手间里过于明亮的灯光灼伤了他脆弱的神经。

就在这时候一支烟递到眼前。

赵启平一抬头,就看见那个教他抽烟的家伙在面前。

总有一些过去,会让现在的自己产生类似于“这个没脑子的蠢货真他妈是我?”之类的疑问。赵启平曾经以为自己与旁人不同,直接跳过了黑历史这个阶段,后来才晓得不过是自己的犯蠢来得格外晚一些。那一年他跟谭宗明搅在一起,两个人做完之后谭宗明总要抽烟。他不乐意,提着精神喋喋不休尼古丁的致死剂量,却被人捏着下巴灌了满满一嘴的烟气进来。从那个时候他就开始抽烟,一开始也不知道是喜欢那种辛辣的苦,还是为了怀念谭宗明吻他的触感。后来等他们分开了,才发现自己已经戒不掉了。

戒不掉就戒不掉吧,一点爱好而已,左右不会是因为谭宗明。

如今在没有任何其他闲杂人等的洗手间里,一支抽了一半的烟递到手边,什么含义?不接势弱,接又没什么立场——他们如今不过是陌路,又有什么理由恶心兮兮地分享一支也许还带着对方口腔里各种致病菌的烟。

他的面无表情看在谭宗明眼里,就有了别的含义。

谭总把那支被人晾在半空的烟又收回来,不紧不慢地嘬了一口。

说实在话,从任何一方面看,谭宗明都是绝好的情人。他聪明有趣,周到妥帖,英俊慷慨,床上床下的表现都堪称满分,很难有人能拒绝他。

赵启平偏偏就是那个例外。

只是这个例外也是撞透了南墙才有所领悟——跟谭宗明在一起,不管他看上去有多把你当回事,你自己都永远不能把自己当回事。

比如现在,就在赵启平微微一愣神的功夫,谭宗明毫无预兆地凑上来,烟气沾了他的味儿,似乎也变得跟他一般逼人起来——亲爱的谭总极不道德的把一口饱含着各种致癌致命物质的二手烟吹到了赵副主任的脸上。

这样近乎挑衅的姿态显然惹怒了赵启平,因为那张脸上显出简直令人着迷的愠怒来。这种谭宗明以前从未见过的神态像踏在手心上的猫掌,落在睫毛上的雪花,挠在心尖上的绒毛,非得把这人抓住了弄疼了办老实了才能缓解。他笑,非常清楚嘴角弯起什么样的弧度会让自己看起来更迷人。不用说,说什么呢?他们再没脸没皮的事都做过,这点小心思还能看不破?

当年谭宗明勾搭上赵启平,一方面是因为他特别好看,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特别聪明。真聪明,现在也一样,一眼就看透谭宗明满脑子的龌龊思想。只是时过境迁,当年赵启平也许会迫不及待地去扒谭宗明的裤子,现在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扇谭宗明一记耳光。

然而金主毕竟是金主,得罪不起,懈怠不起,招惹不起。赵启平还想在海市的地界上多混些时日,暂时没有背井离乡的念头。因此虽然拳头蠢蠢欲动,到底还是忍住了。他一句话没说,生怕说出什么不该讲的话刺伤眼前这位矜贵的自尊心,因此只是拿了西装外套要走。

他忍让至此,对面那位却不买账。谭宗明一把拉住作势离开的赵启平,顺便在他手心里不轻不重地挠了一记——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真是绝妙,无论是环着谭宗明还是环着他自己的时候都一样,值得让人为它附上一份天价保单。当年要不是赵启平跑得快,谭宗明真的差点就这么干了。

如今他握着这只手:“赵副主任,这么多年不见,等会儿一起去我房间喝一杯?”

他那副志得意满的姿态差点让赵启平笑出声来。怎么不好笑呢?他赵启平都长进了,谭宗明怎么还是那个老样子。

年轻不懂事的时候傻一傻无伤大雅,哭个一场,笑过几回,谁还记得,说起来也还能称道一句天真。可一大把年纪了还犯傻,那就不是天真,那是脑子被门夹了。

于是赵启平笑起来,不紧不慢地把手抽回来,答道:“哦,好啊。”

谭宗明还没来得及笑,就听他又说:“只是我现在身份不同以往,身价也不同以往了,不知道谭总这次打算出个什么价钱?是要一次结清呢,还是分期付款?”

他看着谭宗明几乎是瞬间阴沉的脸色,只觉得更想笑了。

当年的事情于谭宗明来说性质不过如此,如今又要摆出这幅姿态来给谁看呢?又或是他赤头白脸地把话说得太功利,伤了谭宗明苦心维系的情圣形象,惹得他不高兴了?

于是赵启平真心实意地道歉:“对不起,扫了谭总的兴。我先告辞,不妨碍谭总今晚另觅良人了。”

他甚至还对谭宗明抱歉地点了点头示意,转身就走。

却听谭宗明在他背后叹了口气:“启平,你在怪我。”

赵启平回过身来,脸上是实实在在的困惑:“怪你?我有什么立场怪你?谭总一开始就坦荡,是我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说起来我还欠谭总一句再见,那时候年轻不懂事,也没打个招呼就跑了,实在是失礼得很。”

他歪了歪头,眼里显出一点不合时宜的疲惫来:“再见,谭总。”

2、

谭宗明在吧台边上发现了他的猎物。

年轻英俊,腰细腿长,过分合身的西装卡出他细瘦圆滑的腰线,让人恨不得狠狠地捏上一把。

说句老实话,他今天本来不想来的。生物医药不是他熟悉的领域,跟他扯上关系,不过是因为这个项目的发起人是他的朋友。这位仁兄是海市一家老牌三甲医院的院长,年轻有为,雄心勃勃,利用自己的人脉,整合了海市几家大医院和研究所的资源,联合本地药企,推进成果的市场化。前期工作做得好,等到消息到了谭宗明耳朵里,已经万事俱备,只欠资金。

他这个朋友是个难得的聪明人,而谭宗明不介意付出一点金钱来维系与聪明人的交情。何况方案他看过,不敢说稳赚,至少是不赔的买卖。因此他乐得顺水推舟,有钱赚又能卖个人情,何乐不为。

如今项目大功告成,自然要举办庆功宴感谢出工出力的八方大神们。谭宗明来得迟,来了先跟他朋友打过招呼,寒暄几句,功成身退,自己去找乐子了。

庆功宴上有产品推介会,邀请了不少模特,甚至还有些眼熟的小明星,眼前这个应该也是其中之一。

谭宗明一向不碰圈子里的人,这些男男女女们虽然光鲜,但是太功利,太贪婪,太油滑。谭宗明喜欢美人,但也不愿意沾上一手洗不干净的脏东西,得不偿失。

然而眼前这个太合他心意,因此他坐过去,想要借机观察的更清楚一点。这男人已经不是嫩得能掐出水的年纪了,但也绝对谈不上老。谭宗明坐到他身边,他愣了愣,侧头对他客气地笑了一笑,算作招呼,又转回去喝酒。就那么短短几秒钟的功夫,已经足够让谭宗明看清他一双漂亮的圆眼睛,里面还带着一点在这种场合几乎绝迹的干净。

难不成捡到宝了?

于是谭宗明开口:“一个人?”

那人似乎没料到他会主动出击,又是一愣,手指下意识地捏紧了酒杯——那只手实在是件艺术品,适合握着枪,握着手术刀,以及握着谭宗明。

谭宗明因此浑身发热,而男人没察觉他的下流幻想,微微笑了:“不,我等人。”

他连声音都醇醉。这个十八线的小模特浑身裹着糖,裹着蜜,裹着让人意乱情迷的荷尔蒙,这样的极品居然到现在都没红,真是天理难容——那些小姑娘们难道都是瞎的吗?

瞎了也好,正好便宜了他谭宗明。

他要一杯白兰地,举着杯子侧过头去。对方的角度刚好能看见他笔挺的鼻梁削薄的唇,以及抿着藏着掖着的似笑非笑。他实在是很知道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而他的确是很少这样做。如果不是不想这个英俊的年轻人从眼前跑掉,他怎么说也不至于沦落到色诱的地步。

然而他的猎物上钩了。谭宗明看见他微微瞪大的眼睛,以及眼里闪烁着的饶有兴致的光。于是他心满意足,势在必得:“等谁?等带你走的人?”

他很少打这样的直球,话一出口顿时觉得自己过于心急,实在有失方寸。英俊的男人笑了:“不。等带我来的人。”

谭宗明略略失望,却听他又说:“因为我预感到他等会儿必然像条醉犬,又受他家夫人托付,务必得把他全须全尾地送到家。”

无论这是真话还是一个委婉的回绝,今晚他显然都不可能躺在谭宗明的床上。

但他没在脸上表现出沮丧或者不满,而是把杯子举起来:“谭宗明。”

那人对他的名字并没有显出半分反应,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赵启平。”

他把杯子里的残酒一饮而尽,起身准备离开。

而谭宗明在他背后懒懒发问:“还有机会再见吗?”

赵启平笑起来,说:“Ode an die Freude——在那里你有机会再见我。”

他像一尾滑不溜丢的鱼,从谭宗明手心里轻巧地游过,只留下一手让人难忘的腥味儿。

真遗憾呐。很少失手的谭总想,这么漂亮的小东西,可惜了。

他没想过会再一次见到他。

谭宗明有能力,有情趣,爱美人,最爱香车。

谭总的新欢是一辆柯尼塞格Agera,走得是年轻狂野的路子,加速时引擎的轰鸣性感地让人发疯。奈何谭宗明有心,海市糟糕的交通状况却无力。即使如谭宗明,也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偷偷去远郊享受一下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

他心满意足地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来抽一支烟。这里还属于大学城的地界,这个点路上的人已经不太多。即使如此,倚着豪车的英俊男人还是吸引了足够多的目光。谭宗明毫不在乎,安抚过澎渤的心脏,他就甩掉烟头,准备离开。

谭宗明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了酒吧的招牌。

Odean die Freude。

他只懂一点德语,然而已经足够听懂赵启平报出的名字。

欢乐颂。有意思。

鬼使神差的,谭宗明走进了这间酒吧。

酒吧里很清净,并没有这个地段常见的乌烟瘴气。暗色的灯光,舒缓的曲子,有人随着乐声在唱一首情意绵长的歌。

说真话,歌者的技巧其实一般,只是嗓子深得老天眷顾,哪怕是背诵党章都能让人硬得不行。

谭宗明突然笑了。

这尾狡猾的小金鲤,到底还是没逃出他的手掌心。

他默默地去吧台叫了一杯酒,点名要请台上正在唱歌的那一位。酒保见怪不怪,眼都没抬一下就照办了,显然是见多了像他这样的冤大头。

赵启平看见他的时候,谭宗明正举着杯子遥遥向他示意。

他对于这意料之外的相逢不是不惊讶的。谭宗明坐在吧台灯下,昏暗的环境里唯有他是光芒四射的。与头一次见面的成功人士风范不同,这位完美听众今天没穿西装,衬衫袖口优雅地卷在手肘处,露出一截修长匀称的小臂,线条利落地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赵启平向他举杯,一饮而尽。

后来谭宗明问他胆子怎么这么大,陌生人买给他的酒就敢随便喝。赵启平慵懒地枕在他大腿上,轻飘飘地答:那也要看是谁,遇见你这样的英俊能干的,显然还是我比较划算。

不过彼时他们都还维持衣冠禽兽的基本风度,赵启平唱完最后一曲,带着满头的汗与满身未散尽的兴致,毫不扭捏地坐到了谭宗明身边。

谭宗明发誓他接收到好几道嫉妒的目光,然而谭总定力深厚,岿然不动,只是笑问:“你常来?”

赵启平笑:“没有——今天才第二次。”

他叫了两杯黑方,推了一杯给谭宗明:“你呢?看样子是熟客。”

酒不是什么好酒,不过得看跟什么人喝。谭宗明也笑:“我还不如你,要不是半途落难,哪里摸得到这座大庙的门。”

缘分奇妙,谭宗明随便推开一扇门,就发现里头藏着个妙物,若是不抓紧,岂不暴殄天珍?

他假意看了看表:“时间不早,我送你回家?”

赵启平认真地犹豫了片刻:“我家就在附近。”

一个避重就轻的回绝,谭宗明并不死心:“不请我去坐坐?”

他已经直白地发出了邀请,赵启平干脆不再跟他绕弯子:“我没有跟陌生人上床的习惯。”

谭宗明从容应答:“我也没有跟陌生人互通姓名的习惯。”

他的执着不知怎么就逗乐了赵启平。年轻的男人笑眯眯地站起身来:“……也许下次吧。”

他要走。他又要走。如果这是欲擒故纵,那他真是大家,把这一招玩得出神入化。因为谭宗明已经欲罢不能。

他当然有名片,但他偏偏要把号码写在皱巴巴的抽纸上。钢笔笔尖划破了柔软的纸面,洇开一团团的墨迹。

这张脏兮兮的纸巾被塞进赵启平的手里。他没有嗤之以鼻,更不会珍而重之,他只是挥一挥手,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赵启平当然没有真的打来。至于那张写着号码的纸,谁知道它的归宿是不是门口的垃圾桶呢?

第三次遇见的时候谭宗明简直要他妈的感谢老天了。

他那天去谈一桩合作,虽然不是特别有兴趣,总还要显示己方的诚意。工作谈完,对方热情地提出邀请,谭宗明看看外头的雨,突然没了兴致。

不过面子还是要做足。他推脱不适,留下几个经理陪对方推杯换盏,自己开了车走。其实他也不知道想做什么,只是觉得哪怕开车出去转转,也比虚情假意地赔笑来得强。

然后他就看见了赵启平。

他站在公交站台上,雨那么大,天那么冷,这年轻人却只在T恤外头套了件棒球外套,看上去居然像个没毕业的学生。

谭总今天那辆低调的保时捷猛地掉了个头,大喇喇地占据了公交车道。

赵启平低着头拨弄手机,谭宗明按了两下喇叭他才抬头。副驾的玻璃降下来,谭宗明探着头喊:“赵启平,上车。”

赵启平显然被这三番五次的莫名相遇弄得懵了,一时没有反应。谭宗明是不急,他有的是耐心慢慢等,然而保时捷后面等着要进站的公交车没那么好的脾气,司机不耐烦地按了好几下喇叭。

可谭宗明根本没有让道的意思。瞧他那样子,如果赵启平不上车,他大有在这里安营扎寨的趋势。

眼见自己成了阻碍公共交通的罪魁祸首,赵启平也不推脱,抬腿上车。保时捷等到了它的客人,一声低鸣,扬长而去。

谭宗明并不矫情:“去哪?”

赵启平身上有寒意和湿意,副驾的玻璃上很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他不回答谭宗明的话,却没来由地笑了:“想叫专车却等来了你,也算怪事一桩。”

谭宗明没太听懂,不由问:“什么?”

赵启平已然换了个话题:“你是在我身上放了定位?怎么走到哪都能遇到你?”

谭宗明不紧不慢地答:“你是在我身上绑了线?到哪儿都跟着你?”

赵启平低低地笑出声来。

他报了个地址:“去我家。”

谭宗明猛地踩下了油门。

他上次显然是撒了谎。他家的位置虽然算不上繁华地段,好歹也在老城区里。到了地方,谭宗明停车,却不开锁。他侧头直视赵启平,发现赵启平也在看他,眼里带着隐秘的笑意。

于是他悠悠地说:“事不过三啊。”

赵启平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所以你是想要上去喝杯咖啡吗?”

他当然不是想去喝咖啡,但他还是点头。

谭宗明在公交车站看见赵启平的时候就觉得他会不会冷,事实证明他的确冷。他把赵启平按在墙上的时候对方冰凉的手不怀好意地伸进了他的衬衫里,把他刺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人都哆嗦了一下,忍不住在年轻人的唇上报复性地咬了一口。赵启平低低地笑,干脆把整个人都贴到他怀里。他像一块冰,而谭宗明愿意贡献体温把他融化成一滩水。

赵启平的公寓不大,床也不够宽敞。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靠得更紧一点。谭宗明不紧不慢,非得等到赵启平从内而外都热透了湿透了,才把自己彻底地埋进去。赵启平显然是个新手,但他同样是个好学生,懂得配合老司机谭宗明的节奏,知道怎么做才能把引擎磨合到最好。

谭宗明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应当懂得资源的最优配置。像赵启平这样漂亮有趣的人物,仅仅作为一次性的消遣未免太可惜。何况他床下乖张,床上乖巧,聪明识相,谭宗明简直恨不能天天把他拴在腰上随身带着。

他喜欢赵启平喜欢得不得了,出手自然也不含糊。谭总一向慷慨,对枕边人更是大方。他们搞到一起的时间不长,跑车豪宅似乎太过了些,一些小物件倒是没什么关系。不过谭宗明本能地感觉到赵启平跟以前那些人都不一样,除了谭宗明本人,他从不开口索求什么。但正因为这样,反而让谭宗明更愿意在他身上花心思。无论他给什么,赵启平都是微笑着收下,但除了一支万宝龙的钢笔,谭宗明没有见他用过任何一件其他东西。那支钢笔是他在机场候机时看见,黑色笔身,铂金笔帽,线条流畅,如同冰冷性感的手术刀,活脱脱地像赵启平。

赵启平偶尔也送他东西。这对谭宗明来说可以算得上是新奇的体验。他有一次去邻省省会,去干什么他没有说,谭宗明也没有问。但赵启平回来的时候很高兴,见面的时候随手甩给谭宗明一个小盒子,说是在市中心的专卖店给他买的。谭宗明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对袖扣,款式很素,但是这个牌子的东西向来不便宜。那一瞬间有种说不清的感觉侵袭了他,心脏胀痛,无药可救,只能把赵启平按在床上,收拾他,教训他,听他断断续续的喘息才能缓解。

慢慢地谭宗明开始觉得惶恐。他总是胸有成竹,习惯于掌控全局。从前他游刃有余是因为对那些人,他总有一根线牵在手上,可他对赵启平没有把握。他像鱼,像鸟,像幽灵,像所有会在谭宗明不知道的时候偷偷消失掉的东西,不停地挑战谭宗明该死的控制欲,若无其事地一点点逼疯他。以至于某一天他们折腾完之后,谭宗明从后面抱着赵启平,突然生出 “要是能永远把他拴在身边就好了”这样的念头。

然而等肾上腺素褪去,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想法。

他欣赏一头漂亮的鹿,摸摸它的毛皮,跟它亲近,那是一回事。想要每天带一头鹿在身边,还要与它朝夕共寝,那就不能用爱好来解释了,那是有病。

最好的办法是拉开一点距离,他忍了三天没跟赵启平联系。第三天中午他心血来潮地下楼去吃工作餐,办公楼所在广场的大屏幕里放着某个著名品牌今年最新的米兰秀款广告,男式衬衫的腰身细到简直没有人性。而谭宗明莫名其妙地,就想起了赵启平。

当天晚上谭宗明除了西裤拉链什么也没有解开,而赵启平除了那件秀款衬衫什么都没有穿。他拽着谭宗明的领带放荡地骑他,被颠簸地又喘又叫,可爱又可恨。谭宗明想要掐死他,更想活吞了他。

他意识到自己站在名为赵启平的悬崖边上,离粉身碎骨只有一步之遥。

甚至连安迪都觉察出他的异常来。那天中午他约了赵启平吃饭。他先到,就在包间里等。结果安迪一个电话追来,都懒得掩饰口气中的幸灾乐祸,询问他是否一时失足便投资失败,已被套牢。

谭宗明心里惊讶,不知自己已经失常到能被外人察觉的地步,又有几分被戳穿的恼怒。然而谭总就是谭总,手下面前决不能示弱,于是故作镇定,轻描淡写地回敬安迪:漂亮的收藏品人人都喜欢,想要收为己有,总得付出更高的价码。

他打发完安迪,却再没等来赵启平。

赵启平向来守时,真要有事耽误了也总要提前说明,绝无让他空等的道理。然而谭宗明打过去,电话没有人接,再打干脆直接关机。他惶恐不安,生怕赵启平是出了什么事,起身要走。服务生却告诉他,方才有位先生来找,然而只在包间门口站了一会儿,门都没敲就直接离开了。

如同一盆冰水兜头而下,谭宗明整个人都僵了,一句话也讲不出。

可他还是谭宗明。谭宗明向来只赢不输,怎么会有先示弱的一天。

他耐着性子等了一个礼拜,然而赵启平并没有主动联系过他,电话打过去也一律关机。后来他终于认输,亲自上门去抓人,却发现那间租来的公寓已经退了。邻居把钥匙交给他,说是赵启平事先交代过,让他把屋里的东西拿走,钥匙直接还给物业就行。

屋里其实什么也没有,跟赵启平有关的一切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留下的只有谭宗明送给他的各种东西,按送出的日期排列的整整齐齐。还有一个装着现金的信封,金额不算多,大约就是唯一不见的那支万宝龙钢笔的价钱。

谭宗明想发疯。他如鲠在喉,咽也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憋得难受,又不知道这腔邪火该对谁发,真他妈自作自受。

等他想去找人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虽然在一起鬼混了两个月,但他对赵启平只能算得上一无所知。

谭宗明先以为他是个模特,但是显然不是,没有哪个模特会像赵启平一样随便到穿着拖鞋睡衣就敢出门。他也不是酒吧的驻唱歌手,谭宗明这样的外行都能听出他水平有限,这大概只是个爱好。谭宗明起先半真半假地问过他将来想做什么。结果赵启平笑眯眯地凑过来一边解他的皮带扣一边说他其实是个大夫,专治谭总说不出口的隐疾。再后来谭宗明就不问了。赵启平已经介入他的生活太多,他不能再介入赵启平的。他不能让这些细节交汇成网,否则他就再也脱不了身。

他真的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所以现在他必须面对失去他的后果。

最后谭宗明想起赵启平曾经提起过一次他那位院长朋友,言语之中像是认得的样子。他犹豫了许久,终于伸手去抓这最后一根稻草。

对方很久不接他电话,到后来大概是嫌他太烦,终于通了,用的是公事公办的口气,叫他谭总。

谭宗明因此知道他跟赵启平肯定不止是认得这么敷衍的关系。他的朋友甚至不愿意花心思掩饰语气里的愤怒和鄙薄。他说谭总,启平的事情我一个字都不会说,如果不是在电话里,我怕我会忍不住揍你。

从此赵启平在谭宗明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直到他们在另一场晚宴里再次遇见。

3、

谭宗明从来没想过赵启平那一句玩笑似的调侃居然是真的。

他看着电脑上赵启平光鲜的履历,脑海里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他妈的居然睡过一个货真价实的医学博士,说出去鬼都不信。

赵启平毕业的学校很眼熟,正好是谭宗明曾经那位院长朋友的师弟。而算算日子,他跟赵启平在一起的两个月,正好是他博士刚毕业、还没去医院就职的时间。

他和赵启平相逢于一个意外,重逢于另一个意外。而谭宗明不喜欢意外,他非要把东西握在手里才会觉得踏实,赵启平现在就是他最想握住的一切。

赵启平在自家楼下看见一辆拉风的法拉利时觉得头疼。看见谭宗明的时候他头更疼。他连续值了二十个小时的班,连假笑都很困难。努力了几下发现脸上的肌肉太僵硬,干脆笑都懒得笑了,只对谭宗明点点头:“谭总。”

他不会与他装作陌路,可也就这样了。他不想问谭宗明来干嘛,总之不会是来找自己的。谭宗明也许是看上了这间公寓里某一具年轻漂亮的肉体,也许有别的什么原因。赵启平管不着,也没资格管。见面点头招呼,然后擦肩而过,才是他们最自然的相处方式。

可谭宗明极其不识相地开口叫他:“启平。”

逃避不是赵启平的一贯作风,于是他回头,面无表情:“请叫我赵医生。”

想想又补充了一句:“谢谢。”

他态度波澜不惊,语气不卑不亢,没有埋怨,更没有热络。眼见谭宗明半天不说话,又不耐烦起来,转身想要走。

然而谭宗明再一次叫住了他:“赵医生。”

赵启平被他弄得烦了,他又累又饿又困,这三种情况俱在时人的情绪都不会太好:“赵医生已经下班了,有病明天赶早,排队挂号。”

谭宗明叹了口气:“你就非得这样跟我说话?”

这样是哪样呢?赵启平跟他非亲非故,仔细算还有说不出的龃龉来。他能心平气和地跟他面对面已实属不易,还要他怎样?难道还要跪下对可敬的谭总唱一首忠诚的赞歌来讨好?

因此他拉下脸来:“谭总有事?没事的话我走了。”

谭宗明又在叹气。他今天叹的气足够吹起一个热气球,可做什么一副委屈样子?谭总手段了得,要什么皆是手到擒来,来得太容易的东西放手当然也不会心疼,又怎会叹惋可惜?还是说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扑上去哭诉对谭总的念念不忘,打击了他膨胀过头的自信心?

赵启平面无表情,冷眼旁观谭宗明一个人唱他的独角戏。谭宗明从车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盒子递给他:“你忘了东西。”

赵启平知道那是什么。领带,那天他解下来随手扔在洗手台上的领带,走的时候忘了拿。不过是成衣店里随意买的,不值什么钱,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丢了就丢了,他也没指望能找回来。

谭宗明找上门来当然不会是为了一条领带。他外套下露出一截衬衫的袖口,袖扣款式很素,完全不是谭总一贯的风格。

赵启平想笑,可真的笑不出。

当年谭宗明都没有用过这样东西,如今翻出旧物来,又是几个意思呢?

那时候他博士刚刚毕业,前老板给他介绍了一个项目,周期短来钱快,问他要不要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那天他去结项,对方非常爽快地把谈好的酬劳一次性结清。赵启平回到酒店,顺便就在附近的商业广场里给谭宗明买了这件小玩意。

他知道谭宗明其实什么都不需要,他也知道这不是谭宗明喜欢的款式,但他就是想买,他高兴,管谭宗明高不高兴。

师兄知道他跟谭宗明搅到一起的时候差点拎着他的耳朵踹他屁股,不懂一向安分懂事的小师弟怎么就被鬼迷了心窍。其实赵启平哪里不明白呢?他知道谭宗明三不五时送给他的礼物是什么意思,可他也能看得清谭宗明眼里小心翼翼的讨好,所以他照单全收。只可惜他们两个在床上合拍,在品味上并不总能达成一致。唯有那支钢笔他是真的喜欢,谭宗明第一次看见他用的时候眼睛里的惊讶和喜悦不是装出来的。他一直觉得自己对谭宗明来说是不同的,这种愚蠢的自以为是直到他亲耳听见谭宗明的话才被打破——原来自己跟那些来来去去的男男女女也没什么不一样。他就像谭宗明钟爱的那些豪车,是一件值得被拿出去炫耀的漂亮物件,可新鲜感一过,就成了停在车库里落灰、偶尔会被主人想起来的高档垃圾。就像那辆当年谭宗明喜欢到恨不得天天开出门的柯尼塞格,最后还不是被马力更强、加速更快的新车取代。

他退了房子,换掉了联系方式,只差隐姓埋名地切断与谭宗明的一切联系。后来他才反应过来其实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谭宗明甚至根本没问过他是干什么的。

喜欢一样东西,只要看它漂漂亮亮地摆在那里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知道它是什么材料打造,又是从哪条生产线上下来的呢?

原来从一开始谭宗明就表现得很明显了,然而赵启平居然自负到看不清。

所以他实在搞不懂现在谭宗明是什么意思,他也懒得想。

别想太多——这正是他从谭宗明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赵启平像是没看见那刻意露出的袖扣,也没有去接谭宗明递过来的东西:“不过一件旧物而已,哪用得着谭总这么费心,扔掉就是。”

谭宗明脸色像是僵了僵,仍是固执地举着那个盒子:“到底也是用心挑过的,哪能这么敷衍。”

赵启平冷着脸:“用心是比不上谭总用心。一件随手买来的东西,本就不值得多花心思,我看与随手扔掉的下场就十分般配。”

这番话实在已经不能再难听,谭宗明脸色却更难看。他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挂了点笑:“赵医生的话我是听不懂了。”

赵启平懒得跟他绕弯子,他把手插进口袋里,直直地看着谭宗明:“那我就直说了吧——谭总,我现在有女朋友了。”

他到底年纪见长,知道要脸,没把话说得更露骨些。谭宗明却还是没什么长进,赵启平也不知触到他哪一块逆鳞,他突然冷笑一声:“女朋友?是那个让你升副主任的卫生局长的女儿?还是那个有钱没脑子的富二代?她们能满足得了你?”

换了谁面对这种侮辱都要生气。赵启平应该暴跳如雷,让谭宗明那张欠嘴尝尝拳头的滋味。但是他没有,他今天已经很累了,连生气的兴致都提不起来。

于是他平静地说:“我的性生活是不是和谐,那是我的事,就不劳谭总费心了。”

谭宗明的暴躁遇上他一团棉花似的回答,突然泄了力道。他茫然地回忆自己方才说了什么,下意识地想靠过去:“启平,我不是……”

赵启平猛地向后退了两步,打断了他的话:“谭总,我还有事,先告辞。”

他朝门口走了几步,到底还是没忍住,转身对谭宗明说:“你怎么想是你的事,但我是真心尊重她们、喜欢她们——至少在她们眼里,我比一样漂亮的收藏品要更值得爱些。”

倘若他能迟一秒回头,便能看见谭宗明脸上几乎称得上是颓然的表情。然而他只留下一个瘦削笔直的背影,坚硬得没有一丝软化的余地。

赵启平饿得胃疼,但是更累。他一开始只是想歇一歇,不过头一沾到枕头,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

一夜好梦。梦里没有谭宗明。

4、

谭宗明不再出现,赵启平稍稍被带歪了一点的生活终于重回正轨。

某天他接到安迪电话,说她老板与人网球较技,无奈技不如人,落败不说,还扭伤了手腕,如今需要一位可以信赖的医生。安迪便第一时间想到了赵启平。

赵启平哈哈大笑。安迪这位老板他早有耳闻,资本大鳄,背景人士。足以收服安迪,可见还是个确有手段的聪明人。赵启平喜欢聪明人,因此毫不介意伸以援手,卖安迪一个人情。

他与曲筱绡分手已有一段时日。对方似有后悔征兆,前些日子总在医院门口堵他。这段时间大约终于想通,不再出现,赵启平才略松口气。他躲都来不及,怎么会有自行送上门的道理,自然不愿意去安迪家,若是碰见故人,岂不尴尬。思来想去,赵启平空出午休后一段时间,专给用来给安迪的老板加塞。

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准时响起,有人敲门,安迪的脑袋最先出现在门缝里:“赵医生别来无恙?”

赵启平笑:“有佳人来拜访,当然无恙。”

安迪也笑:“佳人可不是我。”

她回头喊道:“老谭,快进来,这就是我跟你介绍过的赵医生。”

她喊上司做老谭,然而这人并不真老。她也曾形容上司是个“中年胖子”,那这人自然也并不真胖。谭宗明正值壮年,穿一身休闲毛衣,更显得年轻英俊。线条虽已经没了棱角,露出圆润的弧度,仍然称得上挺拔修长。

这人摆出无耻嘴脸,没一点不好意思地冲赵启平微笑:“赵医生。”

这确非谭宗明刻意为之。他受伤是真,安迪好意帮忙也是真,唯有安迪提起熟悉的医院熟悉的名字时,他略一怔忡。若无其事地打探一番,才知道原来赵启平正是安迪邻居的前男友,两人因此认得交好。

赵启平脸色微僵,大约是碍于安迪在场不好发作,点头示意:“谭总。”

他摆出公事公办的态度来,谭宗明也十分配合。他右手手腕受伤,时感疼痛。赵启平一眼便看出症状其实并不严重,应该只是轻微的关节扭伤。他把手搭于谭宗明腕上,轻轻按压,出声询问:“这里疼?”

谁料谭宗明竟胆大包天地握住他手,丝毫不顾及安迪还在场。赵启平猝不及防,脸色陡变,抬眼去瞪谭宗明,却见谭宗明眼神直直地盯着他胸口。

赵启平低头一看,正好看见白大褂口袋里插着的那支万宝龙钢笔。

他把手从谭宗明手里抽出来,用了点力气,听到对方“嘶”地抽了一口冷气。赵启平只当没有听见,他口气不善:“谭总的手没什么大事,医生能做的着实有限,只要少动多养,自然能好。实在疼得厉害,贴点膏药也就行了。”

谭宗明揉着被弄疼的手腕,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异常来:“其实我也觉得没什么,就是周围人总是提醒,自己也跟着不放心起来。既然赵医生打包票,我也能安心。”

他话刚说完,就被安迪拎着衣领拽起来:“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打扰赵医生了,告辞。”

他们刚一出门,安迪就拉下脸来,抱着手臂冷冷地瞪着自己的上司:“老谭,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谭宗明失笑:“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头护崽的母老虎?”

安迪依然板着脸:“我没有跟你开玩笑——赵医生不是那种人,你早点死心为妙。”

谭宗明终于收敛了笑意,他看着安迪,轻声说:“你不是一直想知道谁是我的雷曼兄弟——就是他。”

安迪少有地目瞪口呆。

当年谭宗明被人迷得七晕八素,整个人都散发出行将恋爱的酸臭气场,疯魔到可以丢下一桌子的谈判代表,只为去跟那人共进午餐。被留下收拾残局的安迪不忿,一个电话追去,调侃他是否一时不慎,误上了雷曼兄弟的贼船,从此跌入危机漩涡。当时她被谭宗明口是心非地挡回来,又幸灾乐祸地等着看谭总被套牢。哪知那天谭宗明回来的时候心不在焉,几天过后更甚,如果不是太了解他,安迪会认为他是在失魂落魄。她先当他跟那位神秘情人吵架,眼见上司状态不佳到已经影响正常工作,自觉有义务提醒。旁敲侧击几次,才知道原来他们已经一拍两散。且瞧谭宗明的模样,显然是对方率先决意离开。安迪开始惊讶,后来感慨,只觉得如谭宗明这样情场无往不利的千年祸害,竟然也有撞到冰山的一天,终究是碰到了降服他的那人。

好在她的上司若能被这点事击倒,那便不是能让安迪折服的谭宗明了。他调整一周便已回复常态,那个对安迪说他自作自受的愁闷男人,终究只存在于他们俩都心照不宣、再不提及的夜里。

但要说那人就是赵启平——要不是安迪知道谭宗明绝不会拿这个开玩笑,她真会认为这只是个拙劣的恶作剧。可想到那人原来正是赵启平,她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不对,如果不是赵启平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断得那般干净利落,能让谭宗明念念不忘至今?

曲筱绡与赵启平的纠葛安迪当然知道,站在朋友的角度她不便多说,心里却明白他们其实并不算特别般配。如今二人分手,曲筱绡想要挽回,然而以赵启平当年拒绝谭宗明的决绝劲头来看,这事悬乎。所以安迪犹豫片刻,问:“那你想怎么办?旧梦重温?”

谭宗明低低一笑:“这件事在我这儿从未揭过去,又怎么提得上是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以他的性子,多说无益。安迪暗暗叹气,讥讽道:“老谭,我本想笑你栽倒两次,已是年度幽默。现在才知道你居然还栽在同一个人手上,传出去怕要成千古笑话。”

谭宗明老神在在:“笑话还是佳话,得看你。”

安迪瞬间就明白自己其实是被人算计了:“你主意打到我的头上?!”

谭宗明目光灼灼:“安迪,你知道我从不求人——不要逼我。”

他道行高深,将心机与服软玩转的游刃有余,任凭安迪一身铜皮铁骨,也不由得不被他打动:“你知道我与赵启平如何认得,帮你势必让我为难。若要我给你说好话,我是做不出。我能说的,至多不过几句事实而已。”

谭宗明微笑:“如此也已足够。多谢,我欠你一次。”

5、

赵启平早该知道,曲筱绡绝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性子。眼见医院堵不到人,干脆直接赖到他家门口。

说实话,曲筱绡是个很好的姑娘。她可能并没那么聪明,但是她有与生俱来的机敏,还有值得任何人羡慕的勇气。

其实聪明真的不应该成为评判一个好伴侣的标准,说出来未免太傲慢与自不量力。何况真要说的话,谭宗明难道不是聪明人?结果又怎么样了呢?

——结果是他毁掉了赵启平包容的能力。赵启平经历过心有灵犀的通透,就无法再忍受苦口婆心的憨迂。

一开始他跟曲筱绡的相处还是非常愉快的,可后来他就越来越累。这种感觉就像牵着手跑步,一开始充满了新鲜与冲劲,然而时间一长,激情就褪化成疲惫,无力维系。

他不愿意伤害她,可这种事情,当断不断才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赵启平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游荡。他本来想去江边吹风,半路接到安迪的电话,临时改了主意,掉头朝大学城方向开去。

安迪在电话里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自己是受谭宗明之邀上门当说客。她把谭宗明出卖地干干净净,然后将那个关于雷曼兄弟的笑话讲给他听。

她的电话挂得干脆利落,赵启平也就权当一笑。

这么多年过去,他心血来潮时唱过歌的那家酒吧居然还在。赵启平推门进去,一眼就看见了吧台边上坐着的男人。

台上唱歌的是个姑娘,有一副如今流行的烟嗓,唱一首缠绵悱恻的情歌,歌声里赵启平看见谭宗明逐渐瞪大的眼睛。他突然记起这双眼睛眯起来的模样,眼角有细密的笑纹,像一张有魔力的网,看见的人就跑不掉。

即使是学生时代赵启平也没体验过大学城里的廉价宾馆,谭宗明当然更不可能。但这一点都不妨碍谭宗明把他压在那张咯吱作响的弹簧床垫上,一切都像一场放纵的梦,可他们两个都醒不来。

赵启平觉得自己是一条船,而谭宗明是他的舵,他的桨。他像水一样托载他,又像浪一样摧毁他。他凝聚不起意志,又没有理智——倘若有这种东西,他在看见谭宗明的第一眼就该远远离开——因此他只能随波逐流,直到粉身碎骨。

谭宗明醒来是因为赵启平的动静。他凑上去轻而易举地环住那个瘦削的背影——这具身体是温暖的,在他手下生机勃勃地跳动着,并没有消失掉。于是谭宗明心满意足,细密的吻落在那人的后颈上。

赵启平哆嗦了一下:“谭总,别闹。我要走了。”

谭宗明突然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他的手下意识地松开了,而赵启平从他怀里脱出来,坐在床沿开始穿衣服。

他明明就那么近,而谭宗明偏偏不敢伸手碰他。他想,你还要我怎么样呢?

结果他大概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因为赵启平停了动作回头看他:“这句话难道不该我来说吗?”

他说谭总想要的不就是这个吗?我都已经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说完他眨眨眼,像是反应过来了:哦,难不成是谭总没尽兴,还想再来一次?

——赵启平怎么就能这么狠呢?谭宗明哪怕只有一丁点的喜欢他,听到这话都会觉得难过。

现在呢?他他妈的简直是万箭穿心。

而他甚至都不能表露出一点委屈来。他自己活该,所以连委屈的资格也没有。

可能是他的表情实在太可笑,赵启平脸上终于露出一点不忍来。

他叹了一口气:“谭宗明,我们……就这样了吧。”

6、

赵启平不知道谭宗明到底想干什么。或者说其实他知道,然而他当年就没有弄明白过这个人,现在更不敢说能懂。更何况他们已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再纠缠于旧事不放,委实也难看了些。

他因为安迪的电话一时心软,第二日醒来自己都唾弃自己见色起意,只好故意留下重话匆匆离去。

谭宗明跟他由这四个字开始。开头就错了,后面再怎样努力,也不过是歧路一条,不如到此为止,免得一错再错。

事实证明那天的话有了效用,谭宗明自此再不出现。

这件事情并没有太影响他。赵医生最近心情不佳,多半是因为他那辆代步小车出了事故,被一辆不开眼的法拉利撞坏了半截车屁股。好在对方车主态度良好,果断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损失。伸手不打笑脸人,赵启平自然也不好再追究,只能自认倒霉。他的车被拖去4S店维修,自己只能挤公交上下班,偏偏这几天都是大雨,简直苦不堪言。

那天赵启平在公交站候车,人多拥挤,各路人马雨伞上的水都刮在他牛仔裤上,冷风一吹,活生生地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晚高峰时间糟糕的交通让人发指,眼见公交半天不来,赵启平终于认命,放弃公共交通,改坐的士。

他拿出手机准备叫车,刚打开APP,就听见站前有车很没素质地大声按喇叭。赵启平对这种行为一向反感,头都懒得抬。然而车主并不死心,没完没了,赵医生终于被勾起好奇,想要看看是什么人如此横行霸道。

他一抬头却愣了。只见面前停着一辆十分眼熟的保时捷,副驾车窗降下半扇,谭宗明探头过来,在嘈杂的人声里大声喊:“赵医生!上车!”

赵启平面无表情。他要等的公交此时正要进站,却被谭宗明占了位置,不耐烦地在后面按喇叭。然而谭宗明不为所动,大有人不上车就要一直等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不要脸,赵医生还要。眼见周围人看他的眼神已经从好奇变成了嫌弃,赵启平一咬牙,拉开了副驾的门。

谭宗明的车自然是好车,坐位柔软舒服,空调暖风开得恰到好处,赵启平便闭眼专心享受。他自觉已经把话说得非常明白,事到如今,他是真的不知道谭宗明还想要干什么,干脆见招拆招,以免耗费珍贵的脑细胞。

车停下的时候赵启平睁眼,他一看窗外熟悉风景,顿时愣了,许久才问:“你什么意思?”

谭宗明侧头看他,眼睛都笑得眯起来,看着像条狡猾的老狐狸:“赵医生,你愿意上去喝杯咖啡吗?”

他问归问,实际上根本不等赵启平回答,就拉着他的手把他拽上去。

赵启平当年租的公寓竟然还在,现在的主人竟然是谭宗明,里面的摆设竟然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明明赵启平走的时候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干净,然而如今那个他当年一时兴起买的红鼻子驯鹿沙发垫都一模一样地放在原处,就好像昨天他还和谭宗明在上面鬼混过似的。

当年谭宗明迫不及待到进门就把他压在玄关里直接上手,如今他倒是气定神闲,只留下一个若有所思的赵启平。

他说喝咖啡,就真的是喝咖啡。他在厨房里叮叮咣咣地捣鼓了半天,端出来两个杯子。

咖啡很香,杯子很烫。可赵启平并不去接,他看着谭宗明,神色复杂:“谭宗明,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

谭宗明欣然回答:“赵医生看不出吗?我是在追求你。”

他们是从一开始就走岔了路,但谁说不能重头来过呢?反正不管如何,赵启平都已经是他一辈子最失败的投资,他输得倾家荡产,却未必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谭宗明的杯子端了很久,久到他手都有点微微颤抖了,赵启平才终于接过去。

他抿了一口,微笑道:“咖啡不错。”

 

 

 

End.

 

 

这篇还有个隐藏人物,猜猜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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